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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铁头之类:投诉人滥用举报 市场监督局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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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7-16 09:3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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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7-16 09:3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北京
以后这也是监管部门不作为的一种理由了。先不说那些网红举报目的,就说事实存不存在吧,有违法行为作为监管部门不去管还想解决掉提出问题的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作为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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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7-16 09:41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北京
从字面上看,联合执法,给市场监管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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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7-16 10:17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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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7 07:04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第二十三条: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 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 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 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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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7 07:13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不懂事 老给人制造麻烦 影响喝茶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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